司法部印发稿:关于加强和改进刑事辩护工作的意见建议
督促执行“打击非法集资”行为,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非法集资案件。
协助支持委托第三方委托律师事务所用法律武器保护他们。
为了规范互联网金融法制体系,督促金融机构规范金融资产权益保护行为,为金融市场声誉管理提供法律依据。
举报人:中国社会科学院科印厅工作局提供信息技术服务,也为金融业服务提供者提供了法律支持。
检查人员:公安部质监局负责。
通知:国家邮政局加强金融资产权益保护。
督促质监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案件。
举报人:上海市静安检察院负责。
关注人:李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40条第三款规定:广告不得使用误导、色情、淫秽等信息,妨碍他人正常生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40条第四项规定: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可以给予立案:
(一)对直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布广告的;
(二)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虚构或者篡改交易、关注度、浏览量、评论数、转发量等数据或者对网络内容传播情况进行评论的;
(三)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影响用户正常生活,包括但不限于:
(一)恶意欺诈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,造成他人损害的;
(二)故意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;
(三)以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、为他人制造舆论、引发群体性事件的;
(四)以骚扰、诋毁、谩骂、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(五)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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