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发稿制度健全
目前,我国对法律法规的不重视和对新闻媒体版权保护的认识还不够深刻,还存在偷梁换柱的现象。尤其是一些主流媒体的维权意识还不够高,对维权的形式、方法和措施都还没有切实可行。维权的主动性还不够强,基本上还没有形成一个较为规范的维权程序。除了少数报纸和新闻网站对司法诉讼的关注之外,在网上维权的更多是集中在发改委维权,这样的网站难以介入。
第二,监管部门对网络维权的管理意识和力度不够
随着我国互联网内容监管部门的逐步完善和重视,我国网络新闻发展日益成熟。但是,由于受制于对互联网运营商的监管水平还不够,以及在不同方面缺乏经验和经验,导致我国网络新闻缺乏及时、准确、规范的监督,很难在网络侵权事件中为自己的产品创造良好的口碑。对这些不良信息的管理,在舆论引导、信息传播等方面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。
在互联网上从事维权的用户中,有75%的人选择上网维权,且每人月收入最高达1600元,而且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维权,维权都是少数人能够理解和承受的。对于维权的线索,如果没有形成较好的统一,那么在互联网上进行维权的积极意义就会大打折扣。
第三,维权事件的监管相对滞后
我国网络新闻发展相对滞后,由于监管的不足,使得很多地方政府在网上上发表言论、参与报道、搜集信息等活动相对迟缓。一些网络舆论还没有得到相应的解决,这导致很多事件在短时间内就引起了网民的注意,但是在以后的处理中,相关政府部门却没有及时地对这一现象进行处理。网络监督不仅对网民的道德素质和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而且还要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工作,因此,对于网络平台的维护,对于维护网络舆情管理工作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
第四,维权意识淡薄,缺乏维权意识
国内出现了很多网络舆论事件,有的维权意识淡薄,有的假冒伪劣假冒伪劣的事件发生后,网民、媒体对网络维权有了很大的负面报道,有的网民甚至对一些正规的维权网站产生了质疑。有的网络平台发布了违法广告,严重损害了网民利益,导致网络秩序混乱,破坏了网络市场经济的秩序。网络监督缺乏及时、准确的调查手段和机制,很多民众对网络法制和网络法制维权有着疑惑。